2017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试题水路运输复习题(4)
2017年06月19日 来源:郝达教育1、理解国际海运中提单的概念和特征。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二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的单证;三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2、企业新增客船、危险品船应提交哪些材料?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提交下列材料
(1)《水路运输新增运力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水路运输业核查报告书复印件;
(4)可行性报告;
(5)造船或购置船舶意向合同书及资金来源证明;
(6)按规定要求提供企业安全符合证明及其复印件;
(7)企业与货主签订的长期运输协议及其复印件,且企业自有运力(含在建船舶)明显不能满足协议约定运量要求的证明材料;
(8)新增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资料;
(9)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3、水路运输许可受理审核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1、负责初始受理申请人报送申报材料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核中,应认真细致地对照相关条件和要求核对所有材料,尤其是核对复印件和原始件的一致性;必要时可组织专人到申请人所在地,对有关材料内容进行实地勘验。
2、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分工原则,应在规定的法定时限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或作出许可决定。
3、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正确使用或指导申请人正确使用规范的交通行政许可专用法律术语制作许可文书或填制申请材料。
4、对申请从事沿海、内河运输的危化船、客船和从事三峡库区、京杭运河水域运输的船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入规定和标准。
5、对申请人的经营项目在我国《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属于限制或禁止类项目的,受理部门应对申请人解说清楚,以免申请人因盲目投资造成损失或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