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考点】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精选考点: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2019年12月21日 来源:来学网2020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但可参考2019年的报名时间,根据往年经验来看,报名时间预计在2020年7月份。
一级建造师题型题量、考试时长、试卷分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来学网小编整理关于“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精选考点”供考生参考:
一、施工索赔(考点9)
◇索赔含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应由对方担责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一)索赔成立的条件
◇三要素:
①正当的索赔理由;
②有效的索赔证据;
③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
(二)承包人(提出)索赔
1.提出索赔的程序
◆4个步骤(P272):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正式递交索赔报告;持续影响,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2.处理程序
◆3个步骤: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三)发包人索赔
1.发包人的索赔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2.处理程序(P273)
◆3个步骤: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发包人接受/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四)提出索赔的期限(截止时限)
1.发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练习题·单选题】施工索赔的若干阐述,正确的是( )。
A.索赔成立需要有效的证据、正当的理由
B.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及时审查,并在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C.承包人应在知道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D.发包人索赔的时间截止到“最终结清申请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索赔。索赔成立的“三要素”,还应包括“约定的时限内”(A有误)。承包人应在知道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C有误)。承包人索赔的时间,截止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截止到“竣工付款证书”(D有误)。
(五)索赔费用计算(考点10)
1.索赔费用的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①人工费(及处置):增加工作(计日工);停工损失费,工效降低损失(人员窝工费)。
②材料费:材料用量增加;价格大幅上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引起的价格上涨、超期存储。
③施工机具(设备)费:工作内容增加,执行台班费;窝工损失,需区分自有设备(台班折旧费)和租赁设备(台班租金)。
④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
⑤利润(纯属发包人原因):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变更等。
⑥延迟付款利息:发包人应按约定的利率,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
(2)措施项目费
◇已有的措施项目,执行原组价方法;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其他项目费
(4)规费与税金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实际成本法:分别计算各个索赔事件的损失→汇总
◇特点:针对单项索赔的实际开支;最为常用!
(2)总费用法
◇计算: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 -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式3074-1)
◇特点:多次事件、综合索赔;金额(差额)偏高。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内容: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影响的时间;只计算受影响的工作;投标报价费用的重新核算(实际单价)。
◆计算公式(P275):
索赔金额 =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 -该项工作调整后的报价费 (式3074-2)
◇特点:综合索赔;准确程度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二、现场签证(考点8)
(一)现场签证的范围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二)现场签证的程序
◆3个规定:
(1)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若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签证中还应包括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单价等。若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3)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意见;签证费用与进度款同期付款。
(三)现场签证的费用计算
1.完成合同之外的零星工作(计日工单价)
2.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件(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