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必看】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轻松过关考点:债的内容
2019年12月04日 来源:来学网考点: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与债务。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经典例题】
【例题 1·单选】关于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D.债的客体具有相对性
【答案】A
【解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因此,选项 B 错;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故选项 C 错;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因此,D 错。
【例题 2·多选】关于债权相对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客体的相对性
B.债权期限的相对性
C.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D.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E.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答案】CDE
【解析】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例题 3·单选】甲公司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钢筋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三个子公司发送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三个子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支付货款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三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三个子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三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款,并要求其三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答案】B
【解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基于债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三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三个子公司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