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2025年02月06日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单独划线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划线地区和合格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划线合格区域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在相应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单独划线地区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8分。
二、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15日,单独划线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可采取书面、打电话或本人现场反映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人请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举报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工作日),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名单见附件。审核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二)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
3.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三)审核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电话:0951-6024459。
附件: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