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2016年10月18日 来源:郝达教育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11年修订版)
第一条 评定标准
主任医(药、护、技)师须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对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有独特(创)的见解,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新理论和新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和重大的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仿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副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满5年,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主任医(药、护、技)师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二、能力、水平条件(分专业要求)
心血管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级)
1、能熟练、正确诊治心血管专业的常见复杂、疑难病症及危重病例,能不失时机地亲自主持心血管病的各种抢救。
2、掌握顽固性心律失常、心衰、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高血压危象等急、重症心血管疾病的抢救治疗技术。
3、掌握电转复、除颤技术及心肺复苏术。
4、掌握心包心肌疾病、继发性高血压等较疑难心血管内科疾病的诊疗技术。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掌握临时或永久心脏起搏术。
2、掌握冠脉造影术及冠脉介入术。
3、掌握心内电生理检查术及射频消融术。
4、掌握经皮二尖瓣球囊成形术或先天性心脏病封堵术。
5、掌握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6、掌握经食道心房调搏术及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
7、掌握超声心动图的诊断技术。
8、掌握疑难心电图和复杂心律失常心电图的诊断。
9、熟悉心脏病与外科手术、心脏病与妊娠,以及心脏病患者发热等特殊问题的处理。
10、掌握心脏和血管受体类型及其生理效应的理论知识、受体兴奋药和阻断药的临床应用。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能正确熟悉地组织指导抢救心血管危重病人,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和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级)
1、能熟练、正确诊治心血管专业的常见复杂、疑难病症及危重病例,能不失时机地亲自主持心血管病的各种抢救。
2、掌握顽固性心律失常、心衰、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高血压危象等急、重症心血管疾病的抢救治疗技术。
3、掌握电转复、除颤技术及心肺复苏术。
4、掌握心包心肌疾病、继发性高血压等较疑难心血管内科疾病的诊疗技术。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掌握左右心导管术或核素扫描技术。
2、掌握临时或永久心脏起搏术。
3、掌握冠脉造影术。
4、掌握心包穿刺引流术及中心静脉压测定。
5、掌握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6、掌握经食道心房调搏术及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
7、掌握超声心动图的诊断技术。
8、掌握疑难心电图和复杂心律失常心电图的诊断技术。
9、熟悉心脏病与外科手术、心脏病与妊娠,以及心脏病患者发热等特殊问题的处理。
10、掌握心脏和血管受体类型及其生理效应的理论知识、受体兴奋药和阻断药的临床应用。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担任2次心脏监护室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4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和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消化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肝硬化、急性胰腺炎和炎症性肠病的病因、发病机理、诊疗新技术和新进展。
2、能熟练正确地救治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肝硬化并发症(肝性脑病、自发性腹膜炎等)、重症急性胰腺炎、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肠炎和炎症性肠病的严重并发症(中毒性巨结肠、急性弥漫性腹膜炎等)。
3、能独立诊治消化专业的复杂疑难病症,如:腹痛、腹泻、腹水、腹部肿块、黄疸、急腹症和消化道出血。
4、能及时掌握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治指南,并正确地指导下级人员和单位规范地运用。
5、熟练掌握胃镜、肠镜的检查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熟练胃癌、结肠癌和肝癌等消化道肿瘤的预防和早期诊断技术。
2、熟练掌握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案。
3、熟练掌握各种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处理。
4、熟练掌握内镜下胃、肠息肉切除技术。
5、熟练掌握非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急诊内镜止血技术:药物注射,电凝,钛夹,圈套等。
6、熟练掌握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的抢救技术:药物治疗,三腔二囊管置放,内镜下硬化剂注射和/或套扎术。
7、熟悉消化道狭窄的内镜下治疗技术:扩张术,内支架置放术等。
8、熟悉胰胆疾病的内镜诊疗技术:ERCP,EST,ENBD等。
9、熟悉超声或CT引导下肝脏、胰腺穿刺技术。
10、熟悉选择性腹腔动脉造影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的副主任医师的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或本地区先进水平,无重大医疗差错和事故。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肝硬化和急性胰腺炎的病因、发病机理和诊疗新技术。
2、能熟练正确地救治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肝性脑病、重症急性胰腺炎、炎症性肠病的严重并发症(中毒性巨结肠、急性弥漫性腹膜炎等)。
3、能独立诊治消化专业的复杂疑难病症,如:腹痛、腹泻、腹水、腹部肿块、黄疸、急腹症和消化道出血。
4、能及时掌握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治指南,并正确地指导下级人员和单位规范地运用。
5、熟练掌握胃镜、肠镜的检查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熟悉胃癌、结肠癌和肝癌等消化道肿瘤的早期诊断技术。
2、熟练掌握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案。
3、熟练掌握各种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处理。
4、熟练掌握内镜下胃、肠息肉切除技术。
5、熟练掌握非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急诊内镜下药物注射或电凝止血技术。
6、熟练掌握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的抢救技术:三腔二囊管置放。
7、熟悉消化道狭窄的内镜下扩张术或内支架置放术。
8、熟悉胰胆疾病的内镜诊疗技术:ERCP或ENBD。
9、熟悉超声或CT引导下肝脏、胰腺囊肿引流技术。
10、熟悉选择性腹腔动脉造影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4次病房的主治医师的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或本地区先进水平,无重大医疗差错和事故。
呼吸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6条,县级要求5条)
1、熟练掌握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栓塞、肺部感染性疾病的发病机理和诊疗新技术。
2、有较丰富的呼吸内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病的临床诊治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呼吸内科危重病人,如呼吸窘迫综征、肺梗塞、张力性气胸、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呼吸衰竭、心肺复苏等。
3、对不明原因肺部阴影、肺间质纤维化、难治的感染性肺疾病、胸腔积液等,能进行正确诊断、鉴别诊断并获得较好的诊治效果。
4、对呼吸内科发生的各种相关内科问题,如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酸碱失衡、水电解质紊乱能熟练地诊断和治疗。
5、熟练掌握下呼吸道感染的病原学诊断及抗生素的规范化使用。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10条,县级要求8条)
1、熟练掌握X线胸片、CT片或核磁共振片的阅读诊断技能。
2、熟练掌握支气管镜常规诊断技术(含一般镜检、刷检、支气管粘膜活检、支气管镜肺泡灌洗、肺活检、呼吸道分泌物取样)。
3、熟练掌握B超引导或CT引导下的经皮穿剌活检(含肺活检、胸膜活检)技术。
4、熟练掌握全套血气分析技术。
5、熟练掌握基础肺功能分析(包括通气功能及舒张试验、支气管激发试验、弥散功能、残气功能)技术。
6、熟练掌握各种重症呼吸衰竭的抢救治疗包括有创机械通气(A/CV、SIMV、PSV、模式)和无创机械通气等氧疗技术。
7、熟练掌握弥漫性肺实质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技术。
8、掌握肺纤维化、结节病、肺栓塞、肺变态反应性疾病及呼吸罕见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技术。
9、熟悉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过筛检查诊断和治疗。
10、支气管肺癌的诊断及内科规范治疗。
11、熟练掌握呼吸系统疾病的介入治疗技术(包括经支气管镜介入给药、冷冻、微波治疗和经皮穿剌介入给药、放射及微波治疗)。
12、熟练掌握大容量肺灌洗诊疗技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栓塞、肺部感染性疾病的发病机理和诊疗新技术。
2、有较丰富的呼吸内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病的临床诊治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呼吸内科危重病人,如呼吸窘迫综征、肺梗塞、张力性气胸、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呼吸衰竭、心肺复苏等。
3、对不明原因肺部阴影、弥漫性肺实质疾病、难治的感染性肺疾病、胸腔积液等,能进行正确诊断、鉴别诊断并获得较好诊治效果。
4、对呼吸内科发生的各种相关内科问题,如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酸碱失衡、水电解质紊乱能熟练地诊断和治疗。
5、熟练掌握下呼吸道感染的病原学诊断及抗生素的规范化使用。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9条,县级要求7条)
1、熟练掌握X线胸片、CT片或核磁共振片的阅读诊断技能。
2、熟练掌握支气管镜常规诊断技术(含一般镜检、刷检、支气管粘膜活检、支气管镜肺泡灌洗、肺活检、呼吸道分泌物取样)。
3、熟练掌握B超引导或CT引导下的经皮穿剌活检(含肺活检、胸膜活检)技术。
4、熟练掌握全套血气分析技术。
5、熟练掌握基础肺功能分析(包括通气功能及舒张试验、支气管激发试验、弥散功能、残气功能)技术。
6、熟练掌握各种重症呼吸衰竭的抢救治疗包括有创机械通气(A/CV、SIMV、PSV、模式)和无创机械通气等氧疗技术。
7、熟练掌握弥漫性肺实质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技术。
8、掌握肺纤维化、结节病、肺栓塞、肺变态反应性疾病及呼吸罕见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技术。
9、熟悉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过筛检查诊断和治疗。
10、支气管肺癌的诊断及内科规范治疗。
11、熟练掌握呼吸系统疾病的介入治疗技术(包括经支气管镜介入给药、冷冻、微波治疗和经皮穿剌介入给药、放射及微波治疗)。
12、熟练掌握大容量肺灌洗诊疗技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肾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能熟练掌握原(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疗技术。
2、能熟练掌握肾小管、肾间质及肾血管疾病的诊疗技术。
3、能熟练掌握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疗技术。
4、能熟练掌握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的应用。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掌握肾脏疾病X线、超声、CT、核磁共振等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2、掌握经皮肾穿刺活检技术、熟悉肾组织免疫病理检查的临床意义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3、掌握血液滤过、血液灌流、免疫吸附和血浆置换等技术的临床应用。
4、熟练掌握肾性高血压的诊疗技术。
5、熟练掌握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技术。
6、熟悉肾功能损害的同位素和∕或核素肾图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7、掌握泌尿系统(上、下尿路)感染的诊治技术。
8、掌握泌尿系统的血行造影及逆行造影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9、掌握肾移植术前后的有关诊断技术,如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的诊治等。
10、熟悉肾功能及肾小管功能(肌酐清除率、尿蛋白分析、B2—微球蛋白等)的测定原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操作技术,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掌握原(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疗技术。
2、掌握肾小管、肾间质及肾血管疾病的诊疗技术。
3、掌握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疗技术。
4、熟悉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的应用。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了解肾脏疾病X线、超声、CT、核磁共振等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2、熟悉经皮肾穿刺活检技术、熟悉肾组织免疫病理检查的临床意义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3、掌握血液滤过、血液灌流、免疫吸附和血浆置换等技术的临床应用。
4、熟练掌握肾性高血压的诊疗技术。
5、了解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技术。
6、了解肾功能损害的同位素和∕或核素肾图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7、掌握泌尿系统(上、下尿路)感染的诊治技术。
8、掌握泌尿系统的血行造影及逆行造影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9、掌握肾移植术前后的有关诊断技术,如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的诊治等。
10、熟悉肾功能及肾小管功能(肌酐清除率、尿蛋白分析、B2—微球蛋白等)的测定原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操作技术,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内分泌代谢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具有内分泌专业较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情况,且能吸取较新科研成就指导工作。
2、熟练掌握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垂体内分泌病等内分泌疾病的发病机理及诊疗技术。
3、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引进新理念、开展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要求9条,设区市级要求8条)
1、掌握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的抢救技术。
2、熟悉甲亢危象、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危象、肾上腺皮质危象抢救技术。
3、熟悉皮质醇增多症、嗜铬细胞瘤、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诊治。
4、掌握糖化血红蛋白、果糖胺、胰岛素C肽、胰岛素抗体、胰岛细胞抗体、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检测原理及临床意义。
5、掌握超敏TSH、TT3、TT4、FT3、FT4、TGAb、TMAb、TPOAb、TRAb、TSAb的检测原理和在甲状腺疾病中的诊断价值、评估及临床意义。
6、熟悉垂体激素测定的检测原理、评估及临床意义。
7、熟悉常用内分泌动态试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C肽释放试验、地塞米松抑制试验、药物泌乳素兴奋试验、禁水加压试验、TRH兴奋试验的原理、评估及临床意义。
8、熟悉甲状腺穿刺术。
9、熟悉异位内分泌综合症的诊治。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血液内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能正确诊断处理内科常见病、多发病。
2、熟练掌握急、慢性白血病,急、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疗技术。
3、正确掌握血液病的出血、贫血、骨髓坏死、粒缺的诊疗技术。
4、能正确熟练地阅读常见血液病的骨髓片。
5、熟悉操作常用部位的骨髓穿刺和腰椎穿刺术。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3条,副主任医师要求2条)
1、能诊治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免疫性血液病、出血性疾病及疑难罕见的血液病。
2、熟悉T细胞亚群测定、单克隆抗体检测细胞表面标记、染色体、残留白血病细胞等检查的原理及其意义。
3、熟悉血浆置换术、骨髓移植、生物因子在血液病中的应用。
4、能正确阅读疑难血液病的骨髓片,掌握各部位的骨髓穿刺和骨髓活检等技术。
5、能开展2项填补本院以上空白的新疗法。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神经内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能正确诊治神经系统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炎症、变性脱髓鞘病、脑血管病格林-巴利及肌无力危象等。
2、能熟练掌握昏迷、抽搐、瘫痪、高颅压征、谵妄等征候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3、能掌握脑外常见疾病及内科病的神经并发症的诊治原则。
4、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7条,副主任医师要求5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6条,副主任医师要求4条;县级:主任医师要求5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
1、掌握急性脑血管病常用药物知识及运动障碍病的受体理论与临床用药。
2、掌握癫痫发作的分类,抗癫痫药的临床应用及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3、熟练掌握颅、脑电图的图形分析及临床应用。
4、能掌握头CT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5、掌握头颅、脊髓MRI、数字减影造影的技术知识和理论。
6、掌握经颅多普勒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7、掌握肌电图诱发电位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8、掌握血液流变学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9、掌握神经免疫学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10、熟悉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及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诊断技术及其在临床诊断神经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肿瘤内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熟练掌握常见恶性肿瘤的诊疗技术及诊疗指南。
2、熟练掌握抗肿瘤药物的药理、毒理、代谢动力学及其临床应用,能对耐药基因检测结果进行解释,并能正确制定肿瘤的综合治疗原则及联合化疗方案,对药物基因组学基因芯片有一定的了解。
3、能正确阅读肿瘤影像学诊断资料,如X片、CT、MRI及B超等。对药物基因组学基因芯片有一定的了解。
4、能正确指导下级人员进行诊疗和开展新技术。
5、熟悉各种化疗药物毒副作用的预防及处理。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3条,副主任医师要求2条)
1、能正确并及时处理临床肿瘤急诊疾病。
2、熟练掌握肿瘤免疫治疗的适应症,并能顺利地实施免疫治疗方案。
3、对信息传导通路、细胞分子靶向治疗有了解。
4、能开展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或骨髓移植。
5、能开展2项以上填补本院空白的新技术。
6、能开展介入化疗、腔内化疗、鞘内注射化疗等非常规途径的化疗。
7、熟练掌握晚期病人的支持、姑息、镇痛和心理治疗的技术,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普外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熟练掌握胃大部切除术。
2、熟练掌握肝管、肝叶切除术、胆囊切除术及胆肠吻合术。
3、熟练掌握脾切除术及断流术。
4、能较为熟练地掌握腹腔镜诊断和治疗技术。
5、熟练掌握多脏器联合损伤的救治。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5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2条)
1、熟练掌握胃癌根治术(D2,D3)。
2、掌握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及胰腺癌根治术。
3、掌握颈动脉及体瘤切除术。
4、掌握门脉高压分流术。
5、掌握乳癌根治术。
6、掌握直肠癌根治术。
7、掌握甲状腺癌根治术及甲亢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8、掌握胆道镜检查及取石术。
9、掌握人造血管移植术。
10、掌握肝叶、肝管、半肝切除术。
11、掌握胆囊癌或胆管癌根治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