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2017年社会工作者证领取补贴情况
2017年08月10日 来源:郝达教育【福建省泉州市】
石狮社工师可享用人单位补贴
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林富榕
《意见》明确,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凭上一年度考取的证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给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1000元,作为参加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教材及交通补贴。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外,用人单位要给予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且已按规定履行备案或注册登记手续,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或村务(社区)一线专职工作的社会工作师每月500元补贴,助理社工师每月2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