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高级职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2017年02月23日 来源:郝达教育
根据"2016年山西省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高级职务评审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可知:
一、卫生高级职称合格标准
1、优秀标准为:70分
2、合格标准为:正高59分,副高58分
3、全科医学、儿科、急诊医学专业合格标准为:
正高55分,副高54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格标准
1、合格标准为:
县级:正高56分,副高55分
乡镇(社区)级:正高55分,副高53分
2、全科医学、儿科、急诊医学专业合格标准为:
县级:正高55分,副高51分
乡镇(社区)级:副高50分